课程内容:
秘书国家职业资格招生考核简章
(国家职业资格证书)
为了促进秘书工作现代化,加强秘书人员的管理,提高秘书人员的工作能力,国家自1998年起实行秘书人员持证上岗制度,并在企事业单位推行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秘书工作走上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的轨道。
根据劳动和保障部[2000]第6号令,我国将对秘书人员进行职业资格等级考核,实行持证上岗制。为了提高我省秘书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业务水平,加快秘书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,迎接秘书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全面实施,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,我中心面向全省举办秘书职业资格考核培训班。
证书介绍
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全国统一标准、统一教材、统一命题,通过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鉴定,颁发统一编号、网上电子注册、并具有统一防伪标志的全国通用的证书。该证书目前开考四个等级,从低到高依次为五级秘书、四级秘书(原中级)、三级秘书(原高级)、二级秘书,是秘书工作者求职、任职的资格凭证,是用人单位招聘、录用的主要依据。
报名对象:从事秘书的工作人员、大中专院校秘书专业或相关专业学生。
☆申报条件:
◇五级秘书(初级):
(1)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;
(2)在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◇四级秘书(中级):
(1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并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毕(结)业证书;
(2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
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;
(4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。
◇三级秘书(高级):
(1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并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毕(结)业证书;
(2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
(3)取得秘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;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
◇二级秘书(技师):
(1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3)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课程内容
根据秘书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,培训内容包含文书基础、办公自动化、人际沟通、速记、企业管理、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和会议管理、办公事务管理、文书拟写与处理等工作实务内容。通过讲授理论知识和实际案例分析,使学员了解秘书的角色定位,具备称职秘书所需的知识和技能,提高工作效率。
师资:浙江大学人力资源专业讲师、教授,企业人力资源实战派管理专家
教材和考核:教材使用劳动部门指定的培训考核教材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由本中心组织实施。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鉴定合格后,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《职业资格证书》。该证书全国通用,上岗有效,出国公证有效,并实行统一编号、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。
考试及培训时间:
考试时间:上半年5月 下半年11月,上课时间上半年2月底,下半年9月初
上课地点:浙江大学西溪校区;公交路线:24、21、101、355、502、6、197、817、11、49路,浙大西溪站
费用:五级360;四级:380元;三级:965元;二级:2060元
费用中包含教材、资料、鉴定、评审费与培训费等一切费用
报名程序
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报名表》;
提供资历证明:1)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审验及复印件各1份;
2)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;
(格式:***同志身份证号码为*****,于**年**月至**年**月在*******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,特此证明!
公司盖章
3)交正面免冠近照2寸1张,1寸2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