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程内容:
营销师职业资格鉴定招生简章
(国家劳动部职业资格证书)
随着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全面展开,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,为了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,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全面推行营销师资格认证制度。国家已明确规定:凡从事国家规定的实行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,就业和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,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一、【报考对象】
企业营销相关负责人、或有志于从事营销管理工作的人员。
二、【培训师资】
由浙江大学权威教师主授,并特邀企业知名实战派营销专家联合施教。
三、【报考条件】
高级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申报条件如下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5)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6)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申报条件如下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 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 大学本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 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5) 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6) 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、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或相关专业研究生。
(7)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助理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申报条件如下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(1) 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。
(2) 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合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。
(3) 大学术科营销专业(合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。
(4) 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。
四、【鉴定方式】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和论文评审三部分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问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实际操作笔答方式,论文采用答辩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和论文答辩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,证书上加贴“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”证签,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。此资格证书为营销人员上岗的唯一有效证件。
五、【考试及培训时间】
考试日期:上半年5月21日上午(8:30-12:30),下午论文答辩;下半年11月中旬。
培训日期:上半年3月底到5月初,下半年9月底到11月初。(双休日)
六、【考试及培训地点】
考试地点:全国统一考试,浙江省统一指定地点
培训地点:浙江大学西溪校区
七、【培训费用】
高级营销师:2860元/人 营销师:2250元/人;助理营销师:855元/人
(含培训费、教材费、考务费、鉴定费、综合评审费等一切费用);
八、【报名方式】
1、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报名表》;
2、提供资历证明:
(1) 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;
(2) 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证明;
(3)交2寸照4张。